## 恶势力团伙以打假之名敲诈商超 2020 年 6 月 9 日,浙江杭州警方通报侦破一起以职业“打假”为名实施敲诈勒索的恶性犯罪案件,成功抓获 23 名犯罪嫌疑人,初步查实涉案金额近 1000 万元。以吴某平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从 2017 年起,频繁活动在杭州市及周边区域的多家知名大型商超。他们手段多样,性质恶劣。一是破坏商品制造瑕疵,如涂抹、擦除生产日期,抽走或调换合格证,故意放置异物,蓄意藏匿临保商品待过期后再购买,夹带问题商品调包等,然后以维权为借口敲诈超市钱财。二是长期施压索要费用,多次以“职业打假人”身份与超市混熟后,以协助找出过期产品、帮助超市对付其他“职业打假人”滋扰为由,迫使超市以发红包、送烟酒等形式缴纳“咨询费”,还以生日、过节、“打假集团”老板开足浴店为由,迫使超市缴纳“保护费”。三是若超市、供货商不同意索赔或缴纳费用,该团伙就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恶意举报,短时间、多频次购买同一商超或供货商的商品进行密集索赔,干扰正常经营秩序。遇到有团伙成员想离开,吴某平还逼迫其写下欠条继续为其效力。目前,这 23 名犯罪嫌疑人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 “职业索赔人”商场敲诈案例 一群流窜于杭州、上海等地大型商场的“职业索赔人”,以“打假”“维权”之名,威胁、恐吓商家,提出超过标价 20 倍甚至 30 倍的赔款。从 2017 年 5 月起,11 人共作案 33 起,非法所得近百万元。杭州武林商圈某商场楼层经理小秦,在去年“双 11”前夕,接待了两名曾以衣服成分含量与标识不符要求退货并索赔 2.8 万元的“顾客”。这次两人又拿着专柜购买的衬衣,称产品质量不合格,要求退货并索赔 5 万元。专柜负责人不同意,两人便在柜台闹了几天,声称要上媒体“告发”,并阻碍商家做生意。为息事宁人,小秦与对方协商后给其中一人转账了 4 万元。辖区内多家商场专柜也遭遇过相似情况。一名女子拿着鉴定报告称所买 4 件标价 228 元的背心成分与标识不符,要求退货并一次性赔偿 2.1 万元,专柜为避免事情闹大选择妥协。杭州下城警方根据线索成立专案组调查,去年底,王某、郭某等 4 名主要嫌疑人被抓获,团伙其他“买手”也陆续落网。经审讯,该团伙主要成员来自东北,均为 80、90 后,4 名主要嫌疑人招揽年轻女性充当“职业买手”到专柜购买衣物,再以各种理由要求商场高额赔偿,所得赔偿款 4 人平分,“买手”报销交通住宿费用并按服装价格的 5%获得提成。 ## 超市与供货商遭遇的打假困扰 杭州下城区某超市食品科负责人张先生在 2020 年 5 月 9 日,遇到一名消费者领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到超市“维权”,该消费者找出一包过期笋干并出示购物小票,超市支付 3000 元赔偿金后双方和解。张先生表示类似情况超市已不是第一次碰到,几位固定的“职业打假人”总能找出超市里的问题商品,如商品有异物、无生产日期、过期等,然后要求超市给予数百元到数千元不等的赔偿。此外,这批“职业打假人”还隔三岔五向超市索要烟酒和红包,如果不答应就每天上门“维权”并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为了“息事宁人”,超市要么给予适当赔偿,要么让这些人找问题商品的供货商赔偿。杭州一名食品供货商陈先生,商品覆盖杭州某大型超市各大连锁店。他从 2017 年开始被这伙人盯上,4 年下来赔了将近 20 万元,仅 2019 年一年被迫索赔就多达 51 次,涉及金额 5 万余元。2019 年底,对方还来电声称老板开了足浴店要求陈先生去“恭喜”。直到对方拿着一件商品在 A 超市索赔,而这批商品明明只对 B 超市供货时,陈先生才鼓起勇气报了案。 ## 电商领域的恶意投诉与打假 2019 年 1 月 25 日,杭州铁路运输法院审理了一起不正当竞争纠纷案,这是自当年 1 月 1 日电子商务法生效以来,杭州首起电商恶意投诉案件。王某经营的淘宝店售卖海外直邮正品,从 2016 年 12 月开始遭到另一淘宝店主江某的恶意投诉。江某为投诉成功伪造了相关注册商标的权利证明等报告,声称自己是该品牌权利人,称王某店铺出售的衣服为假冒商品。平台根据其提供的依据对王某的店铺进行了降权处分,导致王某店铺月销售额从 800 万元降到每月仅三四百万元。王某发现江某曾对淘宝平台上其他多名同品牌卖家也发起过投诉,还发现江某的店铺售卖同一品牌服饰且因售卖假货被四川当地公安机关刑事立案。随后,王某将江某起诉至法院,法院审理查明此案为恶意投诉案件,被告江某赔偿原告王某经济损失 210 万元。《电子商务法》出台后,对于这种恶意投诉行为明确进行打击,恶意投诉造成平台内经营者经济损失的,需加倍承担赔偿责任。 ## 电商平台诉售假卖家案件 杭州互联网法院成立以来审理的首起电商平台诉售假卖家案,是淘宝网起诉高某在其平台销售假冒品牌服装的案件。2014 年 12 月至 2015 年 7 月,高某某以朋友身份信息注册的淘宝网店,向全国各地销售假冒注册商标 ROEM 和 MO&CO 的服装赚取差价,累计销售额达 10 万余元。2016 年 1 月,法院以高某某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其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 6 万元。2017 年 12 月,淘宝网将高某某诉至杭州互联网法院,认为其售假行为侵害了淘宝网上的消费者及其他商家的权益,损害了淘宝网的商誉,给其造成了经济损失。庭上,原告淘宝网代理律师称,《淘宝服务协议》约定用户不得在平台上销售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商品,若使淘宝遭受损失应赔偿。被告代理律师辩称高某只是利用朋友店铺售假且已受刑事处罚,并非合同当事人。最终,法院当庭判决高某赔偿损失 4 万元,并支付合理支出 1 万元。 ## 杭州商务打假维权的思考与建议 从上述案例可以看出,杭州商务领域的打假维权形势较为复杂,既有线下商超遭遇的以打假为名的敲诈勒索,也有电商领域的恶意投诉和售假问题。对于商家而言,要进一步加强自身管理。超市应加强巡查力度,规范从进货到出货的信息,加强硬件设施投入,确保监控无死角。同时,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理可能存在的商品问题,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电商平台要加强对商家的审核和监管,提高入驻门槛,对商家的资质、商品质量等进行严格审查。对于恶意投诉行为,要建立快速有效的处理机制,保护合法商家的权益。相关职能部门应加强合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公安、零售业行业协会等要通力合作,互通有无,形成对以打假为名的敲诈勒索违法犯罪和电商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合围”。同时,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普及,提高商家和消费者的法律意识,让大家了解合法维权和违法犯罪的界限,共同维护良好的商务市场秩序。此外,对于消费者而言,要理性对待打假维权,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不参与非法的敲诈勒索等行为。只有各方共同努力,才能营造一个健康、公平、有序的商务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