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过错方是指婚姻中出错的一方,这些过错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1. 重婚:一方在已经有婚姻状态的情况下又与第三者达到结婚的状态,这属于重婚,我国《民法典》保护一夫一妻制,构成重婚罪的还将承担刑事责任。
2. 与他人同居:一方已有合法配偶,还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同居,这也是过错行为之一。
3. 家暴: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实施家庭暴力,以殴打、残害、捆绑、限制人身自由等其他手段给家庭成员造成身体、精神等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
4. 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符合长期虐待家庭成员的行为的属于过错行为,对家庭成员中负有赡养、抚养、扶养义务的不履行应尽的义务,比如生病不给治病、不照顾。
在离婚时,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请注意,具体法律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或法律机构,以获取准确信息。